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color=#D2691E]刚刚看到的一本书,写得不错,从今天开始看![/color]
【小说名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作 者】米兰·昆德拉
尼采常常与哲学家们纠缠—个神秘的“众劫回归”观: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从反面说“永劫回归”的幻念表明,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separator] 然而,如果十四世纪的两个非洲部密的战争一次又一次重演,战争本身会有所改变吗?会的,它将变成一个永远隆起的硬块,再也无法归复自己原有的虚空。
如果法国大革命永无休止地重演,法国历史学家们就不会对罗伯斯庇尔感到那么自豪了。正因为他们涉及的那些事不复回归,于是革命那血的年代只不过变成了文字、理论和研讨而已,变得比鸿毛还轻,吓不了谁。这个在历史上只出现一次的罗伯斯庇尔与那个永劫回归的罗伯斯庇尔绝不相同,后者还会砍下法兰西万颗头颅。
于是,让我们承认吧,这种永劫回归观隐含有一种视角,它使我们所知的事物看起来是另一回事,看起来失去了事物瞬时性所带来的缓解环境,而这种缓解环境能使我们难于定论。我们怎么能去谴责那些转瞬即逝的事物呢?昭示洞察它们的太阳沉落了,人们只能凭借回想的依稀微光来辩释一切,包括断头台。
不久前,我察觉自己体验了一种极其难以置信的感觉。我翻阅一本关于希特勒的书,被他的一些照片所触动,从而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我成长在战争中,好几位亲人死于希特勒的集中营;我生命中这一段失落的时光已不复回归了。但比较于我对这一段时光的回忆,他们的死算是怎么回事呢?
对希特勒的仇恨终于淡薄消解,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的不存在。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都有无数次的重复,我们就会象耶稣钉于十字架,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个前景是可怕的。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受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这就是尼采说永劫回归观是最沉重的负担的原因吧。
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
可是,沉重便真的悲惨,而轻松便真的辉煌吗?
最沉重的负担压得我们崩塌了,沉没了,将我们钉在地上。可是在每一个时代的爱情诗篇里,女人总渴望压在男人的身躯之下。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
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运动自由而毫无意义。
那么我们将选择什么呢?沉重还是轻松?
巴门尼德于公元前六世纪正是提出了这一问题。她看到世界分成对立的两半:光明、黑暗;优雅、粗俗;温暖、寒冷;存在、非存在。他把其中一半称为积极的(光明;优雅,温暖,存在),另一半自然是消极的。我们可以发现这种积极与消极的两极区分实在幼稚简单,至少有一点难以确定:哪一方是积极?沉重呢?还是轻松?
巴门尼德回答:轻为积极,重为消极。
他对吗?这是个疑问。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轻、重的对立最神秘,也最模棱两难。
多少年来,我一直想着托马斯,似乎只有凭借回想的折光,我才能看清他这个人。我看见他站在公寓的窗台前不知所措,越过庭院的目光,落在对面的墙上。
他与特丽莎初识于三个星期前捷克的一个小镇上,两入呆在一起还不到一个钟头,她就陪他去了车站,一直等到他上火车;十天后她去看他,而且两人当天便做爱。不料夜里她发起烧来,是流感,她在他的公寓里呆了十个星期。
他慢慢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爱,却很不习惯。对他来说;她象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
她同他呆在一起直到康复;然后回她离布拉格一百五十英里的镇子上去。现在我们回到了他生活中那个关键时刻,即我刚才谈到的和看到的:他站在窗前,遥望着院子那边的高墙陷入了沉思。
他应该把她叫回布拉格吗?他害怕承担责任。如果他请她来,她会来的,并奉献她的一切。
抑或他应该制止自己对她的亲近之情?那么她将呆在那乡间餐馆当女招待,而他将不再见到她。
他到底是要她来,还是不要?
他看着庭院那边的高墙,寻索答案。
他不断回想起那位躺在床上;使他忘记了以前生活中任何人的她。她统非情人,亦非妻子,她是一个被放在树腊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她睡着了。他跪在她的床边,见她烧得呼吸急促,徽微呻吟。他用脸贴往她的脸,轻声安慰她,直到她睡着。一会儿,他觉得她呼吸正常了,脸庞无意识地轻轻起伏,间或触着他的脸。他闻到了她高热散发的一种气息,吸着它,如同自己吞饮着对方身体的爱欲。刹那间,他又幻想着自己与她在一起已有漫漫岁月,而现在她正行将死去。他突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能死在她之后,得躺在她身边,与她一同赴死。他挨着她的头,把脸埋在枕头里过了许久。
现在他站在窗前,极力回想那一刻的情景。那不是因为爱情,又是因为什么呢?是爱吗?那种想死在她身边的情感显然有些夸张:在这以前他仅仅见了她一面!那么,明明知道这种爱不甚适当,难道这只是一个歇斯底里的男人感到自欺之需而作出的伪举吗?他的无意识是如此懦弱,一个小小的玩笑就使他选择了这样一个毫无机缘的可怜的乡间女招待,竟然作为他的最佳伴侣,进入了生活!
他望着外面院子那边的脏墙,知道自己无法回答那一切究竟是出于疯,还是爱。
更使他悲伤的是,真正的男子汉通常能果敢行动的时刻,他总是犹豫不决,以至他经历过的一个个美妙瞬间(比如说跪在她床上,想着不能让她先死的瞬间),由此而丧失全部意义。
他生着自己的气,直到他弄明白自己的茫然无措其实也很自然。
他再也无法明白自己要什么。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此较,也无法使其完美之后再来度过。
与特丽莎结合或独居,哪个更好呢?
没有比较的基点,因此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检验何种选择更好。我们经历着生活中突然临头的一切,毫无防备,就象演员进入初排。如果生活的第一排练便是生活本身,那生活有什么价值呢?这就是为什么生活总象一张草图的原因。不,“草图”还不是最确切的词,因为草图是某件事物的轮廓,是一幅图画的基础,而我们所说的生活是一张没有什么目的的草图,最终也不会成为一幅图画。
“EinmaliStKeinmal”托马斯自言自语。这句德国谚语说,只发生过一次的事就象压根儿没有发生过。如果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当然也可以说根本没有过生命。
可后来有二天在医院里,托马斯正在手术间休息,护士告诉他有电话。他断到话筒里传来特丽莎的声音。电话是从车站打来的。他格外高兴,不幸的是他那天夜里有事,要到第二天才能请她上他家去。放下电话,他便责备自己没有叫她直接去他家,他毕竟有足够的时间来取消自已原来的计划!他努力想象在他们见面前的三十六小时里特丽莎会在布拉格做些什么,然而来不及想清楚他便跳进汽车驱车上街去找她。第二天夜里,她来了,肩上挂着个提包:看来比以前更加优雅,腋下还夹了本厚厚的《安娜.卡列尼娜》;她看来情绪不错,甚至有点兴高来烈;努力想使他相信她只是碰巧路过这,她来布拉格有点事,也许是找工作(她这一点讲得很含糊)。
后来,他们裸着身子并排躺在床上时,他问她住在哪。天已晚了,他想用车送她回去。她有点不好意思;说她的行李箱还寄存在车站,她得去找一个旅馆两天前他还担心,如果他请她来布拉格,她将奉献一切。当她告诉他箱子存在车站时,他立刻意识到她的生活就留在那只箱子里,在她能够奉献之前,它会一直被存放在车站的。
他俩钻入停放在房前的汽车,直奔车站。他领了箱子(那家伙又大又沉),带着它和她回家。
两个星期以来他总是犹豫;甚至未能说服自已去寄一张向她问好的明信片,而现在怎么会突然作出这个决定?他自己也暗暗吃惊。他在向自己的原则挑战。十年前,与妻子离婚,他象别人庆贺订婚一样高兴。他明白自已天生就不能与任何女人朝夕相处,是个十足的单身汉胚子。他要尽力为自已创造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那就是他的房里只有一张床的原因.尽管那张床很大,托马斯还是告诉他的情人们,只要有外人在身边他就不能入睡,半夜之后都得用车把她们送回去。自然,特丽莎第一次来的时候,并不是她的流感搅了他的睡眠。那一夜他睡在一张大圈椅上,其它几天则开车去医院,他的办公室里有一张病床。可这一次,他在她的身边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她还握住他的手睡着。真是难以相信,他们整夜都这样手拉着手的吗?
她在熟睡中深深地呼吸,紧紧地攥紧着他的手(紧得他无法解脱)。笨重的箱子便立在床边。他怕把她弄醒,忍着没把手抽回来,小心翼翼地翻了一个身,以便好好地看她。他又一次感到特丽莎是个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他怎么能让这个装着孩子的草篮顺流漂向狂暴汹涌的江涛?如果法老的女儿没有抓任那只载有小摩西逃离波浪的筐子,世上就不会有《旧约全书》,不会有我们今天所知的文明。多少古老的神话都始于营救一个弃儿的故事!如果波里布斯没有收养小俄狄浦斯,索福克勒斯也就写不出他最美的悲剧了。
托马斯当时还没认识到,比喻是危脸的,比喻可不能拿来闹着玩。一个比喻就能播下爱的种子。
他和他妻子共同生活不到两年,生了一个孩子。离婚时法官把孩子判给了母亲,并让托马斯交出三分之一的薪水作为抚养费,同意他隔一周看望一次孩子。
每次托马斯去看孩子,孩子的母亲总是以种种借口拒之于门外。他很快明白了,为了儿子的爱,他得贿赂母亲。多送点昂贵的礼物,事情才可通融。他知道自己的思想没有一处不与那婆娘格格不入,试图对孩子施加影响也不过是堂.吉诃德式的幻想。这当然使他泄气。又一个星期天,孩子的母亲再次取消他对孩子的看望,托马斯一时冲动就决定以后再也不去了。
为什么他对这个孩子比对其他孩子要有感情得多?他与他,除了那个不顾后果的夜晚之外没有任何联系。他一文不差地付给抚养费,但不愿有舔犊似的多情去与别人争夺孩子。
不必说,没人同情他,父母都恶狠狠地谴责他:如果托马斯对自己的儿子不感兴趣,他们也再不会对自己的儿子感兴趣。他们极力表现自己与媳妇的友好关系,吹嘘自己的模范姿态与正义感。
事实上,他很快使自己忘记了妻子、儿子以及父母。他们给他留下的唯一东西便是对妇女的恐惧。托马斯渴望女人而又害怕女人。他需要在渴望与害拍之间找到一种调和,便发明出一种所谓“性友谊”。他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
为了确保“性友谊”不发展成为带侵略性的爱,他与关系长久的情妇们见面,也讲究轮换周期。他自认为这一套无懈可击,曾在朋友中宣传:“重要的是坚持三三原则。就是说,如果你一下子与某位女人连续三次幽会,以后就肯定告吹。要是你打算与某位女人的关系地久天长,那么你们的幽会,每次至少得相隔三周。”
“三三原则”使托马斯既能与一些女人私通,同时又与其他许多娘们儿继续保持短时朗交往。他总是不被理解。对他最理解的算是画家萨宾娜了。她说:“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个魔鬼。”
他需要为特丽莎在布拉格谋一工作时,正是转求于这位萨宾娜。按照不成文的性友谊原则,萨宾娜答应尽力而为,而且不久也真的把特丽莎安插在一家周刊杂志社的暗室里。虽然新的工作不需要任何特殊技能,但特丽莎的地位由女招待升为新闻界成员了。当萨宾娜把特丽莎向周刊杂志社的人一一介绍时,托马斯知道,他从未有道比萨宾娜更好的情人。
不成文的性友谊合同,规定了托马斯一生与爱情无涉。一旦他违反合同条款,地位下降的其他情人就会准备造反。
他根据条款精神为特丽莎以及她的大箱子租了一间房子。他希望能关照她,保护她,乐于她在身边,但觉得没有必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不想让特丽莎睡在他房里的话柄传出去,一起过夜无疑是爱情之罪的事实。
他从不与其他人一起过夜。如果在情人家里,那太容易了;他爱什么时候走就走。她们在他家里则难办些,他不得不解释自己患有失眠症,与另一个人的亲近会使他无法入睡,这并非全是谎言,只是他不敢告诉她们全都原因:做爱之后,他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强烈愿望,愿一个人独处。他厌恶半夜在一个陌生的身体旁醒来,讨厌早上与一个外来人共同起床,不愿意别人偷听他在浴室里刷牙,也不愿意为了一顿早餐而任人摆布。
那就是他醒后发现特丽莎紧摄着他的手时如此吃惊的原因。他躺在那儿看着她,不能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想了想刚才几个小时内的一切,开始觉出某种从中隐隐透出来的莫名快意。
那以后,他们俩都盼着一起睡觉。我甚至要说,他们做爱远远不具有事后睡在一起时的愉悦。她尤为感奋,每次在租下的那间房子过夜(那房子很快成为托马斯遮入耳目的幌子),都不能入睡;而只要在他的怀抱里,无论有多兴奋,她都睡得着。他总是轻声地顺口编一些有关她的神话故事,或者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单调重复,却甜蜜而滑稽,蒙蒙胧胧地把她带入了梦乡。他完全控制了她的睡眠:要她在哪一刻睡觉,她便开始打盹。
睡觉的时候,她象第一夜那样抓着他,紧紧攥住他的手腕、手指或踝骨。如果他想翻身又不弄醒她,就得用点心思,对付她哪怕熟睡时也未松懈的戒备。他从对方手中把手指(或手腕之类)成功地轻轻抽出,再把一件东西塞进她手中(卷成一团的睡农角,一只拖鞋,一本书),以使她安宁。而她抓住这些东西也就象抓住了他身体的一部分,紧紧不放。
一次,她刚刚被哄入睡了,还没有完全入梦,对他仍有所感觉。他说:“再见,我走了。”“去哪?”她迷迷糊糊地问。“别的地方。”他坚决地说。“那我跟你走。”她猛地坐在床上了。“不,你不能走,我得永远离开这里。”他说着已走到前厅。她站起来,跟着出门,一直盯着他,短睡裙里是她赤裸的身子,脸上茫茫然没有表情,行动却坚决有力。他穿过门厅走进公用厅房,当着她的面关上了门。她呼地把门打开,还是继续跟着。她在睡意中确信托马斯的意思是要永远离开她,她非拦住不可。终于,他下楼后在一层楼的拐弯处等她。她跟着下去,手拉手将他带回床边。
托马斯得出结论: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半夜里,她开始在睡梦中呻吟。托马斯叫醒她。她看见他的脸,恨恨地说:“走开!走开!”好一阵,她才给他讲起自己的梦:他们俩与萨宾娜在一间大屋于里,房子中间有一张床,象剧院里的舞台。托马斯与萨宾娜做爱,却命令她站在角落里。那场景使特丽莎痛苦不堪,极盼望能用肉体之苦来取代心灵之苦。她用针刺入自己的片片指甲,“好痛哩!”她把手紧紧捏成拳头,似乎真的受了伤。
他把她拉在怀里,她身体颤抖了许久许久,才在他怀里睡着。
第二天,托马斯想着这个梦,记起了一样东西。他打开拍屉取出一捆萨宾娜的来信,很快找到那一段:我想与你在我的画室里做爱,那儿象一个围满了人群的舞台,观众们不许靠近我们,但他们不得不注视着我们……
最糟糕的是那封信落有日期,是新近写的,就在特丽莎搬到这里来以后没多久。
“你搜查过我的信件?”
她没有否认:“把我赶走吧!”
但他没有把她赶走。她靠着萨宾娜画室的墙用针刺手指尖的情景,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捧着她的手,抚摸着,带到唇前吻着,似乎那双手还在滴血。
那以后,一切都象在暗暗与他作对,没有一天她不对他的秘密生活有新的了解。开始他全部否定,后来证据太明显了,他便争辩,一夫多妻式的生活方式丝毫也没有使他托马斯背弃对她的爱。他前后矛盾,先是否认不忠,接着又努力为不忠之举辩护。
有一次,他在电话里刚与一个女人约好时间后道别,隔壁房里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象牙齿打颤。
他不知道,她已意外地回家来了,正把什么药水往喉管里倒下去。手抖得厉害,玻璃瓶碰击着牙齿。
他冲过去,象要把即将淹死的她救出来。瓶子掉下去,药溅在地毯上。她死死反抗着,他不得不象对付疯子般地按住她约一刻钟之久,再安抚她。
他知道自己处于无法辩解的境地,这样做是完全不平等的。
特丽莎还没有发现萨宾娜的信以前,有天晚上他们与几个朋友去酒吧庆贺特丽莎获得新的工作。她已经在杂志社里由暗房技工提升为摄影师。托马斯很少跳舞,因此他的一位年轻同事便替他陪特丽莎。他们在舞池里真是绝妙的一对。托马斯惊讶地看着特丽莎,两人每一瞬间的动作都极其精确而默契,还发现她比平时漂亮得多。这次跳舞看来是对他的宣告:她的忠诚,她希望满足他每一欲求的热烈愿望,并不是非属于他一个人不可。如果她没有遇见托马斯,她随时都准备响应任何她可能遇见的男人的召唤。他不难把特丽莎与他的年轻同事想象成情人,很容易进入这种伤害自己的想象。他认识到特丽莎的身体完全可以与任何男性身体交合,这想法使他心境糟糕透顶。那天深夜回家后,他向她承认了自己的嫉妒。
这种荒诞的、仅仅建立在一种假想上的嫉妒,证明他视她的忠诚为彼此交情的必要条件。那么,他又怎么能去抱怨她对自己真正的情人有所嫉妒呢?